第1條(目的)
本條款旨在規範돌마당소프트(以下稱「公司」)透過網際網路提供之「타오運勢」網站服務及其附隨之網路與其他線上服務(以下稱「服務」)之使用,包括公司與服務使用者之權利、義務與責任事項及其他必要事項。
規範使用타오運勢服務之公司與使用者之權利與義務。
本條款以韓文版為正本,英文、日文、中文譯本僅供參考。解釋有歧異時,以韓文版為準。
本條款旨在規範돌마당소프트(以下稱「公司」)透過網際網路提供之「타오運勢」網站服務及其附隨之網路與其他線上服務(以下稱「服務」)之使用,包括公司與服務使用者之權利、義務與責任事項及其他必要事項。
本條款旨在規範돌마당소프트(以下稱「公司」)透過網際網路提供之「타오運勢」網站服務及其附隨之網路與其他線上服務(以下稱「服務」)之使用,包括公司與服務使用者之權利、義務與責任事項及其他必要事項。
① 本條款所使用之用語定義如下。
② 本條款所使用用語之定義,除本條第1項所定者外,依相關法令及各服務政策之規定;未予規定者,依一般商業慣例。
公司應於服務內以會員易於辨識之方式揭示下列事項。但個人資料處理方針及條款,得使會員透過連結畫面瀏覽。
① 公司應於服務內或其連結畫面公告本條款內容,俾會員知悉。此時,本條款中關於服務中斷、解約退訂、退款、契約解除·終止、公司免責事項等重要內容,將以粗體、顏色、符號等明確標示,或透過另設連結畫面等方式使會員易於辨識。
② 公司修訂條款時,應載明適用日期、修訂內容及修訂事由等,至遲於適用日7日前起於服務內或其連結畫面公告通知會員。但變更內容對會員不利或屬重大事項變更者,應於適用日30日前依前述方法公告,並以第27條第1項之方法通知會員。此時應明確比較修訂前後內容,俾會員易於瞭解。
③ 公司修訂條款時,於公告修訂條款後確認會員是否同意適用該修訂條款。公司於為第2項之公告或通知時,併予公告或通知:會員若未就修訂條款表示同意或拒絕,得視為同意;會員若於本條款施行日前未表示拒絕,得視為同意修訂條款。會員不同意修訂條款者,公司或會員得終止服務使用契約。
④ 公司應採取措施,俾會員得就本條款內容向公司提出疑問並獲得回覆。
⑤ 公司得於不違反《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法》、《約款規制法》、《資訊通訊網利用促進及資訊保護等法》、《內容產業振興法》等相關法令之範圍內修訂本條款。
① 使用契約於擬成為會員之人(以下稱「申請人」)同意本條款內容後申請使用服務,並經公司承諾該申請時成立。
② 公司原則上承諾申請人之申請。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,公司得拒絕承諾。
③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,公司得於該事由消滅前保留承諾。
④ 公司於使用契約締結時授予申請人會員編號與密碼。會員編號與密碼視為具同等功能,會員負有安全管理自身密碼之責任。
⑤ 依第4項所授予之會員編號與密碼,其管理責任歸於會員,會員不得讓與或出借予第三人。
① 會員得自由使用公司所提供之服務,並就服務有受保護其個人資料與內容之權利。
② 會員就服務之使用享有法令所定權利之保障,公司負有保障之責任。
① 會員應安全管理自身帳戶資訊,且不得讓與或出借予第三人。
② 會員不得為下列各款行為。
① 公司向會員提供下列服務。
② 公司持續致力提升服務品質,於需變更或中斷服務時,事先通知會員。
①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,公司得限制或中斷服務之全部或一部。
② 公司限制或中斷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時,應事先通知會員;因不得已事由而中斷者,得於事後通知。
① 會員得隨時向公司請求終止契約,公司於受理該請求後依所定程序處理。
②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,公司得終止會員之契約。
① 契約終止後,會員之帳戶資訊將被刪除,會員喪失對服務之存取權限。
② 契約終止時,會員對公司之一切剩餘權利與義務即告終止。
① 會員撤回付費服務使用契約者,公司依下列各款處理退款。
②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,退款得受限制。
③ 退款處理程序如下。
④ 退款金額依下列方式計算。
⑤ 於下列情形可能產生退款手續費。
⑥ 發生退款相關爭議時,公司與會員透過相互協商解決;協商困難者,得申請消費者糾紛調解委員會等相關機關之調解。
①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,公司不負責任。
② 公司盡最大努力確保服務之安全性與穩定性,惟對使用服務期間可能發生之技術問題不負責任。
① 本條款依大韓民國法令解釋。
② 發生與服務相關之爭議時,公司與會員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者,得向管轄法院提起訴訟。
① 本條款未規定之事項,依相關法令辦理。
② 公司與會員間之其他事項,得另行協商定之。
本條款依大韓民國法令解釋,發生爭議時由大韓民國法院管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