規範使用타오運勢服務之公司與使用者之權利與義務。

本條款以韓文版為正本,英文、日文、中文譯本僅供參考。解釋有歧異時,以韓文版為準。

本條款旨在規範돌마당소프트(以下稱「公司」)透過網際網路提供之「타오運勢」網站服務及其附隨之網路與其他線上服務(以下稱「服務」)之使用,包括公司與服務使用者之權利、義務與責任事項及其他必要事項。

第1章 總則

第1條(目的)

本條款旨在規範돌마당소프트(以下稱「公司」)透過網際網路提供之「타오運勢」網站服務及其附隨之網路與其他線上服務(以下稱「服務」)之使用,包括公司與服務使用者之權利、義務與責任事項及其他必要事項。

第2條(用語定義)

① 本條款所使用之用語定義如下。

  • 「公司」係指透過網際網路提供服務之營業人。
  • 「會員」係指依本條款締結使用契約並使用公司所提供服務之人。
  • 「臨時會員」係指僅提供部分資訊並僅使用公司所提供服務之一部分之人。
  • 「網路裝置」係指可用以使用內容之裝置,包括電腦、筆記型電腦、平板、智慧型手機等所有可連線網際網路之裝置。
  • 「帳戶資訊」係指會員提供予公司之資訊之總稱,包括會員編號、外部帳戶資訊、裝置資訊、暱稱、個人檔案照片、好友清單等。
  • 「內容」係指公司為提供服務而以數位方式製作、可於網路裝置使用之一切付費或免費內容物。
  • 「網站」係指為於網際網路使用內容而建置之線上環境。
  • 「網路服務」係指為使用公司所提供之服務,透過網路裝置連線使用之一切線上服務。
  • 「服務」係指公司所提供之服務之一,由會員以網路裝置連線使用之服務。

② 本條款所使用用語之定義,除本條第1項所定者外,依相關法令及各服務政策之規定;未予規定者,依一般商業慣例。

第3條(公司資訊等之提供)

公司應於服務內以會員易於辨識之方式揭示下列事項。但個人資料處理方針及條款,得使會員透過連結畫面瀏覽。

  • 商號及代表人姓名
  • 營業所所在地地址(含可處理會員申訴之地址)
  • 電話號碼、電子郵件地址
  • 營業登記號碼
  • 通信販售業申報號碼
  • 個人資料處理方針
  • 服務使用條款

第4條(條款之效力與變更)

① 公司應於服務內或其連結畫面公告本條款內容,俾會員知悉。此時,本條款中關於服務中斷、解約退訂、退款、契約解除·終止、公司免責事項等重要內容,將以粗體、顏色、符號等明確標示,或透過另設連結畫面等方式使會員易於辨識。

② 公司修訂條款時,應載明適用日期、修訂內容及修訂事由等,至遲於適用日7日前起於服務內或其連結畫面公告通知會員。但變更內容對會員不利或屬重大事項變更者,應於適用日30日前依前述方法公告,並以第27條第1項之方法通知會員。此時應明確比較修訂前後內容,俾會員易於瞭解。

③ 公司修訂條款時,於公告修訂條款後確認會員是否同意適用該修訂條款。公司於為第2項之公告或通知時,併予公告或通知:會員若未就修訂條款表示同意或拒絕,得視為同意;會員若於本條款施行日前未表示拒絕,得視為同意修訂條款。會員不同意修訂條款者,公司或會員得終止服務使用契約。

④ 公司應採取措施,俾會員得就本條款內容向公司提出疑問並獲得回覆。

⑤ 公司得於不違反《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法》、《約款規制法》、《資訊通訊網利用促進及資訊保護等法》、《內容產業振興法》等相關法令之範圍內修訂本條款。

第5條(使用契約之締結與適用)

① 使用契約於擬成為會員之人(以下稱「申請人」)同意本條款內容後申請使用服務,並經公司承諾該申請時成立。

② 公司原則上承諾申請人之申請。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,公司得拒絕承諾。

  • 使用申請書內容記載不實或未符合申請要件者
  • 於公司未提供服務之國家以異常或迂迴方式使用服務者
  • 以從事服務相關法令所禁止行為為目的而申請者
  • 以妨害社會安寧秩序或善良風俗為目的而申請者
  • 意圖以不正當用途使用服務者
  • 意圖以營利為目的使用服務者
  • 其他準於各款事由而認承諾不適當者

③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,公司得於該事由消滅前保留承諾。

  • 公司設備無餘裕、難以支援特定網路裝置或有技術障礙者
  • 發生服務障礙或服務使用費、付款方式之障礙者
  • 其他準於各款事由而難以承諾使用申請者

④ 公司於使用契約締結時授予申請人會員編號與密碼。會員編號與密碼視為具同等功能,會員負有安全管理自身密碼之責任。

⑤ 依第4項所授予之會員編號與密碼,其管理責任歸於會員,會員不得讓與或出借予第三人。

第2章 會員之權利與義務

第6條(會員之權利)

① 會員得自由使用公司所提供之服務,並就服務有受保護其個人資料與內容之權利。

② 會員就服務之使用享有法令所定權利之保障,公司負有保障之責任。

第7條(會員之義務)

① 會員應安全管理自身帳戶資訊,且不得讓與或出借予第三人。

② 會員不得為下列各款行為。

  • 利用服務從事不法行為
  • 利用服務未經授權蒐集或使用他人個人資料
  • 從事妨害服務正常運作之行為
  • 違反與服務相關之一切法令
  • 損害公司名譽或違反法令

第3章 服務之使用

第8條(服務之提供)

① 公司向會員提供下列服務。

  • 提供運勢及占卜內容
  • 提供個人客製化運勢資訊
  • 會員間之溝通與資訊分享

② 公司持續致力提升服務品質,於需變更或中斷服務時,事先通知會員。

第9條(服務使用之限制)

①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,公司得限制或中斷服務之全部或一部。

  • 因系統檢查、維護、升級等原因致服務暫時中斷者
  • 依電信事業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致服務之提供中斷者
  • 會員違反第7條或違反與服務使用相關之法令者

② 公司限制或中斷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時,應事先通知會員;因不得已事由而中斷者,得於事後通知。

第4章 契約之解除及終止

第10條(契約之解除及終止)

① 會員得隨時向公司請求終止契約,公司於受理該請求後依所定程序處理。

②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,公司得終止會員之契約。

  • 會員違反第7條或違反與服務使用相關之法令者
  • 不正當使用會員帳戶資訊者
  • 從事妨害服務正常運作之行為者

第11條(契約終止之效果)

① 契約終止後,會員之帳戶資訊將被刪除,會員喪失對服務之存取權限。

② 契約終止時,會員對公司之一切剩餘權利與義務即告終止。

第11條之2(退款政策)

① 會員撤回付費服務使用契約者,公司依下列各款處理退款。

  • 購買數位內容後尚未閱覽或使用者:自購買日起7日內得撤回並全額退款。
  • 已閱覽或使用數位內容者:依《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法》限制撤回。
  • 付款後未提供服務者:得全額退款。

②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,退款得受限制。

  • 會員違反第7條(會員之義務)致服務使用受限者
  • 就非系統錯誤而係會員輸入錯誤資訊所致之結果要求重新付款者
  • 透過免費活動或折扣優惠所獲得之服務者
  • 因天災等不可抗力事由致無法提供服務者

③ 退款處理程序如下。

  • 會員應向 help@taoist.co.kr 提出退款請求。
  • 提出退款請求時應包含下列資訊:
    • 付款資訊(付款日期時間、付款方式、付款金額)
    • 所購買之服務內容
    • 退款請求事由
  • 公司於受理退款請求之日起3個營業日內通知處理結果。
  • 退款核准時退回原付款方式,各付款方式之處理期間可能不同:
    • 信用卡:核准後2-5個營業日
    • 帳戶轉帳:核准後1-2個營業日
    • 行動電話付款:核准後於當月或次月結算

④ 退款金額依下列方式計算。

  • 未使用之數位內容:付款金額全額
  • 部分使用之服務:依相關法令個別審查後決定
  • 因系統錯誤之重複付款:重複付款金額全額

⑤ 於下列情形可能產生退款手續費。

  • 依PG(金流代理)公司政策之退款手續費
  • 海外付款時因匯率差異所生之差額

⑥ 發生退款相關爭議時,公司與會員透過相互協商解決;協商困難者,得申請消費者糾紛調解委員會等相關機關之調解。

第5章 免責條款

第12條(免責條款)

①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,公司不負責任。

  • 會員違反第7條者
  • 因使用服務所生之損害或事故係由會員之責任所致者
  • 因天災、戰爭、恐怖攻擊等不可抗力事由致服務中斷或發生障礙者

② 公司盡最大努力確保服務之安全性與穩定性,惟對使用服務期間可能發生之技術問題不負責任。

第6章 其他

第13條(準據法及爭議解決)

① 本條款依大韓民國法令解釋。

② 發生與服務相關之爭議時,公司與會員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者,得向管轄法院提起訴訟。

第14條(其他)

① 本條款未規定之事項,依相關法令辦理。

② 公司與會員間之其他事項,得另行協商定之。

公告日期2025年6月1日
生效日期2025年6月8日

本條款依大韓民國法令解釋,發生爭議時由大韓民國法院管轄。